陳冠利
聯絡電話:
047771375#6213
鹿港地政事務所自4月1日至6月30止針對鹿港鎮及福興鄉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逾1年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3個月,本次公告逾期未辦繼承之被繼承人有241人、土地511筆、建物9棟。相關公告資訊除張貼於該所佈告欄、不動產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外,另可至該所網站查詢。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本次公告之土地建物如繼承人於公告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提出不可歸責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予以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仍無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者,將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售所得價款將儲存於專戶,如10年內均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家中若有不動產未辦繼承登記者,請儘速申辦登記,以保權益。
鹿港地政事務所楊主任進一步提醒,若因繼承人分散各地難聯絡,可由部分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先行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日後若所有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行規劃分割遺產。另外依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如有繼承登記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或親洽該所諮詢。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