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訊息】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11年度畢業展徵件」,歡迎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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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第三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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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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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陳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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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7771375#6213
一、為鼓勵學生藝術創作,凡藝術、設計、影像創作、建築景觀設計及資訊設計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以上應屆畢業生、個人或團體皆可申請,申請展出之作品,應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漫畫或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
二、展覽收件期間為110年9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錄取結果於12月31日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及客家文化園區網站,展覽地點為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
三、相關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畢業展覽備忘錄及新北客家文化圓區展覽作業要點請參閱以下檔案。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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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畢業展覽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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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客家文化圓區展覽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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