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首頁 > 業務專區 > 地籍清理專區

地籍清理專區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各共有人登記權利範圍合計不等於一土地的清查公告後,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如果發現有遺漏或錯誤的情形發生,應該如何處理?
各共有人登記的權利範圍合計不等於一的共有土地,經地政事務所清查並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後,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或相關機關,如果發現公告事項有清查遺漏或錯誤的時候,應該在公告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查明。如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查明是屬於清查遺漏的情形,會就遺漏的土地補行公告90日;如果是屬於清查錯誤的情形,會就更正後的土地重新公告90日。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回上一頁

點閱人次:438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12/09  瀏覽人數:787842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