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之基本稅率及累進起點地價為何?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下列規定累進課徵
  一、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
  二、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 
  三、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四、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
  五、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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