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資料 | 指以數值法測量或以圖解地籍圖數值化方式完成之數值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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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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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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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非公務機關其姓名、出生年月日、統一編號、住址及權利價值等應予隱匿。
資料供應對象:
包括政府機關、學術團體、公民營事業機構及一般民眾。
應填寫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申請表,向資料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單位為之。
1.以現有電子資料之格式為限。
2.以網路傳輸或儲存媒體。
1.測量資料之地籍圖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者,以一千筆計,
每筆收費新台幣一元。圖根點以點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十點者,以十點計
。每點收費新台幣二十元。
2.登記資料之收費以資料輸出之錄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錄者,以一千錄計
,每錄收費新台幣0.5元。
3.地價資料之收費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者,以一千筆計,每
筆收費新台幣0.01元。
4.以歸戶性質提供之清冊資料以筆為單位,每筆新台幣十元。
5.以磁性媒體光碟片提供者,酌收材料費每片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