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延長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試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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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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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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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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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7222612#103
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3條第4項、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第3點等規定,延長部分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試辦日期。
一、為持續提供跨域便民服務,原訂自109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試辦之下列登記項目,延長試辦至111年6月30日:(一)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二)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三)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二、本公告另刊載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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