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已註記,請速辦繼承登記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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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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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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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徐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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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7222612#132
本所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於109年6月30日公告3個月,列冊管理註記登記完畢計224案。建請繼承人儘早辦理繼承登記;如於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免於領取該標售價金仍須準備繼承登記案件資料始能領取,建議由繼承人之一先依土地登記規則120條代其他繼承人辦理公同共有登記。
本所主任林浚煦表示:民法對於遺產繼承之規定,繼承人不分男女均有繼承權,且為提醒民眾注意自身權益,避免逾期申請繼承登記被課以罰鍰或遺產被列冊管理後公開標售,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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