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狀遺失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確係下列不動產之所有權人, 所執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於民國 日 發現不慎遺失屬實,如有虛偽不實致損害他人權益者,申請人願負損害賠償及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特此切結

此致 二林地政事務所

土地標示
彰化縣 小段 地號: 權利範圍:
建物標示
彰化縣 小段 建號: 權利範圍: